问题 | 2023成都市行驶证办理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成都市机动车行驶证的办理流程、条件和申请材料以及办理时限和费用等细节信息,本文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来说,办理流程包括预录入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和完成登记办理;办理条件包括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申请材料包括多个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车辆 法律分析 一、成都行驶证办理流程 1. 预录入信息 2. 提交申请材料 3. 完成登记办理 二、办理条件 1. 身份证 2. 购车发票 3. 车辆合格证 三、申请材料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 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5. 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 6. 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7.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10. 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11. 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4. 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费用 工本费15元/本。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成都市2023年的行驶证办理流程及条件可能如下: 1. 网上预约: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上进行预约,需要提交个人信息、驾驶证类型、申请日期、预约时间等信息。 2. 提交材料:在预约成功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申请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体检证明1份、车辆驾驶证申请表1份、车辆行驶证1本等材料到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局窗口进行办理。 3. 缴纳费用:根据不同情况,缴纳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首次申领需缴纳100元考试费,后续每次申领需缴纳50元考试费。 4. 考试: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 5. 领取证件:考试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局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原因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成都行驶证的办理流程包括预录入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和完成登记办理。办理条件包括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申请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理,办理费用为工本费15元/本。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应当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积极推行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申请人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对实现信息共享、网上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办理、便捷办理的原则,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地设置服务站点,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并在办公场所和互联网公示辖区内的业务办理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和业务范围。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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