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特许经营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1、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2、两家以上直营店情况。 3、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5、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6、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7、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市场计划书; 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