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于各地在办理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当地需要哪些材料,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 房屋租赁合同 一份; (4)申请人的 身份证 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 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 代理 的,应提供 授权委托书 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 房屋所有权 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