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办公章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依法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证件、文书。 2、有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出具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3、无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公章办理需要如下资料; 5、申请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证明、委托授权书。 6、需要制作并刊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印章的,应当提供经本单位或者机构确认的翻译资料。 7、单位或者机构办理的公章类型对备案资料有特殊要求的,由用章单位参照附件1《公章刻制备案资料明细》补充提交备案资料。 公司异地办公需要什么手续 寻找办公地址,如果是通过开设分公司的方式进行异地办公,还需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房屋征收补偿需要盖什么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七条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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