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内容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客体,即合同的对象。合同标的通常为合同中约定的物品、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生效的必备要件。合同内容填写不全有效。内容不完整的合同并不一定属于无效合同,在合同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