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梧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梧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床位(牙椅)和诊疗科目等执业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梧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受理条件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十六条要求,相应实施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梧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