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什么手续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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