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保全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的,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予以保全的,会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三款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