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免除效力怎么样 |
释义 |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一、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 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 二、债务免除产生什么后果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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