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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健在要如何立遗嘱?
释义
    律师解析:
    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无论是哪一种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公证遗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病危时可以采取的订立方式,也要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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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