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由企业支付的费用有什么 |
释义 | 工伤由企业支付的费用有: 1、工伤医疗费: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伤残津贴: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按照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计算的一定期限内的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或者住院治疗的,企业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导致伤残,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的处理方式: 1、医疗治疗:如果工伤需要进行治疗,应该及时就医并接受专业治疗。同时,要妥善保留好与治疗有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2、康复训练:对于一些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工伤,应该积极参加康复训练,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锻炼和治疗。 3、职业调整:如果工伤影响到了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调整或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 4、经济赔偿:如果工伤带来了经济损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的意见。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严重的工伤,如瘫痪、失明等,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您与家人、医生、律师等多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便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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