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答辩状怎么写 |
释义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 地址:A市B区C大街28号,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刘XX,A市电冰箱厂厂长。 因原告宋XX诉被告A市电冰箱厂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1995年购买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1台,2007年引起火灾。被答辩人在提起产品质量赔偿诉讼中隐瞒诸多重大事实,答辩人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被答辩人购买的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已超过最长产品质量保证期。答辩人在其生产的电冰箱铭牌上明确标明该冰箱的最长使用寿命为10年。被答辩人1995年10月1日购买此台冰箱,到2007年11月1日发生火灾已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 2.被答辩人私自更换电冰箱电源线,破坏冰箱原有的电路结构。答辩人生产的冰箱使用电源线为300V,5A规格。由此造成电路负荷过重,引发火灾。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A市B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 法定代表人:刘XX 2008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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