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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后,还能在慢性病报销吗?
释义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转院后进行,医疗机构将费用结算单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每月预拨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特殊疾病患者可直接记账结算。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费用、第三人负担费用、公共卫生费用和境外就医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基金可先行支付,然后追偿第三人。
    法律分析
    可以报销的,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后,如何申请慢性病报销?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后,如果您需要申请慢性病报销,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包括慢性病确诊证明、病历、处方等。然后,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慢性病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填写报销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文件。工作人员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慢性病报销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例如需要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的医保支付比例报销等。因此,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顺利申请慢性病报销。
    结语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简单明了,可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流程清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进行预拨及年终决算。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即时结算。根据《社会保险法》,某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第三人或公共卫生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申请慢性病报销需准备相关医疗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流程操作,以确保顺利报销。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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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