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一般多久报到一次 |
释义 | 监外执行一般多久报到一次的要求是,执行后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二次;三个月后到解矫日止,见面一次,二个星期汇报一次,书面思想报告一次,期间每月至少参加社区劳动8小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调整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 法律分析 关于监外执行一般多久报到一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治,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二次,三个月后到解矫日止,见面一次,二个星期汇报一次,书面思想报告一次,其间每月至少参加社区劳动8小时。【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报到频率及相关规定 监外执行报到频率及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外执行的报到频率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判处监外执行的人员需要每月报到一次,以确保其在执行期间的行踪和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具体的报到频率可能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比如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判决内容和个人表现等因素来确定。监外执行的报到频率也可能会根据法律的变化和司法解释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调整。总之,监外执行报到频率的设定旨在监督和管理被判处监外执行的人员,确保他们遵守法律,并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 结语 监外执行的报到频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为每月报到一次。具体频率可能根据个案情况而有所不同,如犯罪性质、判决内容和个人表现等。监外执行的报到频率有助于监督和管理被判处监外执行的人员,确保他们合法行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效果进行调整。监外执行报到频率的设定旨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矫正、教育和帮助措施,促进其改造和社会融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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