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人拒不配合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一般只能要求其予以配合,例如,要求其将子女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只能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探视权怎样强制执行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先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在协议时双方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二、离婚对方不肯给探视怎么办 首先,当事人可以就探望子女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女方探视权什么意思 女方探视权的定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