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几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进行数罪并罚的。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数罪并罚的。3.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数罪并罚的。 一、假释期间如果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假释期内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由法院对漏罪和前罪一起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刑法第六十九条决定执行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无期徒刑假释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