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里面自离给不给工资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1、在厂里上班自离有工资,但如果给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法规从未有新员工上班超过15天,工资按全月工资发放的规定。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曾有不成文的做法:新参工的职工,15日当天及以前报道上班的,发全月工资6日当天及以后报道上班的,发半月工资。劳动法实施之后,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只是规定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最低工资保护,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具体分配办法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2、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自离工资规定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单位必须要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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