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迫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分具体情况来看: 1、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无需履行此类合同,如果遭受损失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损失。 2、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当事人接受认可的,合同有效。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四、向法院起诉时可以收集如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 3、物证。如作案工具等。 4、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5、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如受到人身伤害进行伤残鉴定,病历等。 8、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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