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规范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冒充他人的名义实施,否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因为不具备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归于无效。被冒用的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不知情,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知情的情形下)。冒签合同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要由冒签人自行承担。如果造成了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冒用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