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第三方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1、生病住院时,凭借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到达病房之后,将医保卡交给护士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非参保人员,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候需要继续缴纳; 2、所有医院都有个医保办公室,负责通知患者医保手续的办理以及盖章事项,在相关人员指导下,于未办理出院手续钱,先行在住院科室病房,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一并复印,这样比出院时候到医院档案室复印更简单; 3、如果因为发生意外住院,需要医生在安排住院病历上,写明是意外受伤还是其他原因,并且到居住地社区开具受伤证明,说明无第三方赔付。 4、办理出院手续时,住院部在结清账目后开具费用清单,将此清单及病房复印资料一同拿到医保中心,经初审后,如果资料不齐,需要重新补办,然后5个工作日之后,可以领取审核通知单。 5、接到医保中心电话后,需要再次到医院办理结账手续,将报销款从原住院押金中扣除,连同住院费用结余部分一同退还住院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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