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不能报销95%,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 各地报销标准不一样,具体报销比例应该咨询当地政府。 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 中应当由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