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科室主任处理内容: 1.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风险控制工作,制定本科室预防、处理医疗纠纷的具体措施。 2.接受本科工作人员的汇报或医院职能科室的通报,及时负责本科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并向患者及家属做解释。 3.对医疗纠纷中涉及本学科专业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做出初步判断。 4.若出现医疗事故或患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时,科主任应亲自参加鉴定或指派相关人员参加鉴定或诉讼工作,并派相关人员参考庭审旁听。 二、医务科处理内容: 1.受理患方投诉、接收各科室医疗纠纷汇报、登记、汇总医疗纠纷案例。遇有重大纠纷,应及时通报所涉及科主任,并向领导汇报。 2.对一般的医疗纠纷,与所涉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进行调查核实,制定解决方案。 3.对重大医疗纠纷,会同相关科室主任及主管院领导,表明医院态度,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4.对已进入医疗鉴定或司法程序的纠纷,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参加医疗鉴定,代理医院进行答辩、申诉等。 5.负责总结,归纳分析医疗纠纷案例,向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向科室反馈。 6.负责全院医疗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训。 三、医务科在接到病人投诉后,应及时与科室主任通报投诉情况,并责成科室主任调查核实,并将事实经过及科室初步处理意见书面报医务科。 四、接待人员应耐心听取患方陈述,作好解释,认真记录,对可能涉及重大医疗纠纷的投诉,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患者或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的要积极给予配合,对死因不明或病人死亡48小时内的医疗纠纷,科室主任及主管职能科室均应向家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向患方充分讲明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六、对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的科室和个人,由医务科负责组织通过协商调解、医疗鉴定、司法解决等渠道,以及有关部门处理为准对患者及时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