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多久打一次?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医疗互助申请流程: 1.参加人提供相关住院材料: (1)自治区或盟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住院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参加人); (2)参加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人已身故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的复印件; 2、参加单位对参加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到各办事处或代办点,办理补助金申请手续。互助办、各办事处或代办点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直接存入参加人的银行卡内。参加人已身故的,申请的补助金直接存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银行卡内,不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3、互助办、各办事处(代办点)在收到职工手续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金发放工作,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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