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生育险还能用吗 |
释义 | 离职后不享受生育保险,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女职工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津贴金额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分析 1、不能。离职后不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为在职职工享有。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拓展延伸 离职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险的保障? 离职后是否能够继续享受生育险的保障取决于具体的保险政策和雇佣合同条款。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购买了生育险,并且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条件,那么您可能有资格继续享受生育险的保障。然而,不同的保险公司和雇主可能有不同的政策和要求。有些保险公司可能要求您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继续支付保费,才能保持保险的有效性。因此,建议您在离职前与保险公司和雇主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这样可以确保您在离职后能够继续享受生育险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困扰。 结语 离职后是否能够继续享受生育险的保障取决于具体的保险政策和雇佣合同条款。建议您在离职前与保险公司和雇主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这样可以确保您在离职后能够继续享受生育险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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