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2023年退休独生子女新规 |
释义 | 山东2023年退休独生子女新规如下: 1、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补助 山东省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父母发放30元; 2、优先照顾 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3、独生子女家长可以获得额外的奖金 山东省规定,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给予80元的补贴; 4、为独生子女的家长提供了陪护假政策 根据规定,独生子女家庭,若家中有老人或者生病的孩子需要照顾,其家长可以享受两周的带薪陪护假; 5、伤残特别扶助 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6、最低生活保障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7、退休补贴 自2023年1月起,对于在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办理退休步骤,具体如下: 1、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 2、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 3、经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退休员工就可以带上退休证进行确认。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综上所述,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国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有一定优惠政策,以帮助这些家庭在社会中更好生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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