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1、分配主体 一般是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作为分配权力主体。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的可以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分配。但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 2、分配比例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但应适当照顾老弱病残及妇女的权益,综合考虑劳动能力、生活收入水平、及对受害人的依赖程度、近亲属之间的密切关系等因素。 同时考虑到受害人父母今后的生活和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及教育支出,对其可适当的多给予分配。 对于受害人的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分配可考虑百分之十左右,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的,可考虑百分之二十左右。 对于受害家庭付出较多的近亲属,可以倾向性分配,兼顾公平。 一、丈夫死了赔偿金怎么分 丈夫死了赔偿金的分配: 1、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均等分配; 2、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均等的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是赔偿权利人。 而赔偿权利人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法律规定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 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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