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