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为避免企业品牌被恶意注册或抢注,企业可以采取预先注册、加强品牌宣传、加强监测、及时维权等措施。在法律上,若出现品牌被恶意注册或抢注的情况,企业可以通过撤销注册、异议处理等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商标注册审查确定后,准予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上公告。商标注册有效期自商标注册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商标使用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写明下列事项:(五) 申请注册的商标;(六) 若申请注册的商标为非本人特有词语、图形、字母、数字组成的,说明其具有突出显著的特点,以及在同类商品上有较强的识别力和代表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一条 商标注册人应当自商标注册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支付注册费用,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非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受到撤销、无效宣告、吊销或者注销的行政处罚或者被确定为激烈攻击的商标,对他人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