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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承诺的年终奖金没有兑现,我想离职,能申请补偿吗?
释义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接受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法律分析
    与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的时间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劳动者最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公司未履行劳动合同,拒绝兑现年终奖金,员工离职后能否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未履行劳动合同并拒绝兑现年终奖金确实违反了员工的权益。在员工离职后,他们有权利申请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将取决于实际损失的大小,包括未支付的工资、未兑现的年终奖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等途径来解决此问题。在申请补偿时,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承诺书等,以支持其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位员工的权利,因此员工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里,每月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调解等途径解决与用人单位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位员工的权利,建议员工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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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