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待证事实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 1、被告身份; 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由被告人执行; 4、被告有无罪、行为动机、目的; 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情节; 6、被告的责任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存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免除处罚的情节; 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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