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员工每日上班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均值每星期上班时间不超过四十四钟头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公司应该确保员工每星期最少歇息一日。第四十条要求用人公司在以下节日期内理应依规分配员工请假:(一)元旦节;(二)新春佳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十一国庆;(五)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别的请假节日。第四十五条要求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员工持续工作中一年左右的,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措施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