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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中对公益岗请假的规定
释义
    一、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与其他劳动合同都是一样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休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1、您与供职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您有权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权利。
    2、您的年休假问题要主动向供职单位反映,积极主张权利,争取单位的关注和支持。如果年休假问题在单位得不到解决,请依法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三、公益性岗位与其他劳动合同岗位的异同
    公益性岗位有劳动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合同期限和补偿金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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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