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法律规定前期项目咨询,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环评、安评等报告的编制不属于强制招标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目前只有勘察、设计、监理三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必须强制招标,而项目管理、工程科研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评估、法律服务等尚未列入强制招标范畴内。风险提示: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