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可以用叫家人拿户口本去挂失吗?补办吗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后,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申报补证。无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民警核对信息后进行证件办理,60-90天可领取新证。可办理加急手续或临时身份证。冒用身份证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是要求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公民需要跟家人沟通领取到户口簿原件原件再申请办理身份证,若无户口本,可持能证明你合法身份的证件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一般60-90天可以领取到身份证。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扩展资料: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结语 丢失身份证后,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申报补证。民警核对信息后,进行证件办理和信息采集。补办居民身份证需提供有效户口簿原件,若无户口本可凭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证件申请补办。通常60-90天可领取新证。信息采集后,签字确认,一个月后可领取新证,如急需可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邮寄到指定地点。期间如需办理银行卡、购票等业务,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避免被冒用带来麻烦。公安部明确表示,丢失证件者不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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