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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合同了就不算应届毕业生吗
释义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视情况而定,如果还是毕业当年则算应届毕业生,否则算往届生。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制作书面通知、通知工会、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应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2年备查。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的身份视情况而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义务。
    应届生签合同视情况定身份,解除合同需遵循程序,包括通知、证明、手续和补偿。
    法律分析
    一、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生吗1、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算不算应届生,需视情况而定:(1)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2)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3)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结语
    签署劳动合同的应届生是否仍被视为应届生,取决于具体情况:(1)若应届生在毕业当年签署劳动合同,仍属于应届毕业生;(2)若已过了毕业年份,进入第二年,则不再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3)在就业期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可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制作书面通知并送达给劳动者,通知中应明确解除合同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事先通知工会解除合同的原因;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并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至少保存2年已解除合同的文本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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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4: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