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有下列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签订合同的,应当自双方签订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务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没有主营业务场所的,经常居住在合同成立的地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