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5、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