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陪审员提出的质疑是否需要证据支持? |
释义 | 法律分析:陪审员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有权质疑控辩双方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真实可信。但是,质疑必须是基于证据不足或不清晰的情况下提出的,必须有具体的事实依据,不能主观臆断或无端怀疑。此外,陪审员的质疑也需要有证据支持,不能凭空提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对控辩双方的证据和事实提出质疑,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当事人提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1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罪的指控,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一)违反规定或者程序,进行案件的审理、批准、决定、执行等活动;(二)违反规定或者程序,滥用权力,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其他滥用职权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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