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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会被列为失信人吗
释义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不是失信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无力偿还会上失信人名单吗
    1、无力偿还不会上失信人名单,只有在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出现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对实行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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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0: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