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传票如何送达到被告人家属?
释义
    传票可以交由被告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被告人拒绝接收传票,法院可以邀请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将诉讼文书留在被告人住所或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一、传票送达到被告人家属可以吗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票原则上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如果当事人不在的,传票是可以交由当事人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传票送达不接受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票原则上应当直接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然而,如果当事人不在,传票可以交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同时,也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无论是否参加庭审,法院都会照常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上处理办法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九条 【逾期提示见票的法律后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三条 【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及其效力】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1 14: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