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正式传票可以开庭吗? |
释义 | 1、只要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到达指定的法庭就可以开庭,不需要正式的传票;2、在经受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票,所以有些当事人开庭时手中并没有书面的传票;3、根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那么来说:资料:法院公告分很多种类,按照题主的问题,询问的应该是诉讼公告:这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中,发布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的公告等。首先,传票代表你的案件将要开庭审理,公告代表你的另一方无法适用正常的程序寻找的到。虽然另一方找不到,可是他的权利还是要保证的啊。一件民事案件,不可能只存在一方当事人。因此,在你起诉到法院的时候,法院应当通知被告方:你被起诉了。当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顺利的联系到。像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小额借款合同案件啊,被告方往往是下落不明的,甚至连亲妈都找不到自己的儿子那种。所以,这个时候为了告诉被告方,你被起诉了该怎么办呢?只有先用ems送达了。当ems回执回来后,再根据回执情况判定是否需要报纸公告。而往往出现报纸公告了,就说明你这个案子很复杂了好么,连个调解的可能性都没有。以上是关于没有正式传票可以开庭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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