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普通护照办理需要什么要求 |
释义 | 湘潭居民办理普通护照需要满足国籍和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的条件,并且需要有因私事出国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居民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同时,根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换发或补发普通护照,并且在国内需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一、湘潭居民如何办理普通护照 1. 居民需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 2. 居民确有因私事出国(境),例如留学、商务、探亲、旅游等情形。 3、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证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由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二、湘潭普通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护照法》的规定,湘潭居民想要办理护照,需要向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等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 在办理过程中,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湘潭市公安局将向申请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湘潭居民办理护照的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在办理前,建议湘潭居民提前了解护照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于能够快速、顺利地完成办理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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