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XX公司,车辆被扣问题 |
释义 | 车被扣了,其处理措施为:应该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及时退还被扣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车辆被扣有停运损失吗? 被损车辆停运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是应当赔偿的。根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超限车辆冲关被查处后锁车走人,路政xx部 车被交警扣了之后,交管部门会当场出具凭证,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凭证到交管部门处理其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之后可以到扣留机动车的地点办手续取回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车辆事故,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被扣了好几个月,车辆出来了,但是行驶证还是被扣了。这辆车能上路吗?如果你上路,你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法律分析: 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会扣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警察查车,弃车逃跑,车辆被扣,司机没有抓到,事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有车主弃车逃跑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拦截,检查逃跑者是否酒驾,然后再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查酒驾的过程中,发现有弃车逃跑的驾驶员,肯定会及时拦截的,在认定酒驾的时候,最主要就是酒精测量结果,如果酒精测量结果显示,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低于20毫克的话,就不会被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方非法扣押车辆赔偿问题? 一、非法扣押车辆怎样赔偿1、非法扣押车辆的赔偿方式如下:(1)如果因为扣押车辆所造成的停运期间的损失,那么赔偿损失的标准可以参照车主本人运营该车的前六个月的经营收入(2)如果车主本人无法举证的,那么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上年度运输行业收入标准来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非法扣押车辆如何认定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3、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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