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出生证明和公安部联网吗? |
释义 | 各省出生证明无法联网,因为计生系统设计和政策不统一,无法实现统一出生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失出生证明需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制定。出生证明实行逐级申报定购和发放登记制度,具体程序由各省规定。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不是全国联网的。没有联网,由于各省的生育政策不一样,所以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也不一样,所以无法联网。并且各省的出生证明相关政策也不一致,很难做到统一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关于印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定购和发放登记制度。具体的发放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另行规定。 拓展延伸 医院出生证明如何在公安部联网查询? 要在公安部联网查询医院出生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确保您拥有相关的身份证明和出生证明副本。然后,前往当地公安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那里,向工作人员说明您需要查询医院出生证明的情况。他们将引导您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材料。之后,您需要等待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和查询。一旦查询完成,您可以通过在线查询系统、电话或亲自前往公安部门了解查询结果。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操作前事先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语 出生证明的全国联网尚未实现,各省的生育政策和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存在差异,导致无法实现统一的出生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同时,《出生医学证明》的申报定购和发放登记也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另行规定。若需要查询医院出生证明,建议按照当地公安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规定进行操作。请注意,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事先咨询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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