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生医学证明不会录入公安系统。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统一格式,统一制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开具。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重要凭证。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生医院: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 2、孩子姓名: 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 5、出院时结算清单: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住院清单是证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个有效证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