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办理出生证明,只能办收养证明。领养的孩子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即可。如果办理假的出生证明,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一、领养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领养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30岁以上。 如果没有配偶的男性公民收养女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应该有所不同40一岁以上。有配偶的人领养子女,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收养者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不得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人的限制。 二、加拿大小孩在中国如何办理护照 首先,申请你的孩子必须是加拿大人国籍,才能申请或者renew加拿大护照。 1)必须有孩子的加拿大国籍证明(俗称公民纸)的原件,注意,必须是原件。 2)申请人孩子父母双方,(除非离异,否则必须是双方)的证件,护照即可。 3)证明主申请人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时候必须提供孩子的出生公证。当然如果孩子是在加拿大出生的,他的出生证明可以代替公民纸。如果是领养的,那么需要有领养的证明。 4)2张孩子的相片,必须符合加拿大护照要求,在下面的表格中有规格,还要有照相馆的信息,具体请看网站。 三、孤儿院领养孩子要哪些手续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