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当事人需要饮用水或其他饮料,但是如果饮料出现安全问题,那么责任由谁承担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律师或会见人员未经检查就提供不安全的饮料,导致会见人员受到伤害,那么律师或会见人员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四条: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保证饮料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律师或会见人员应当检查饮料的安全性,确保饮料没有问题。如果饮料出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部门调查原因。同时,如果饮料出现问题导致会见人员受到伤害,律师或会见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