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内容?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预售方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产证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10、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假如交完首付以后想更换面积小一点的户型,除非开发商同意,再跟开发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但这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是行不通的。特别是签完合同后,若没有特殊情况,合同的条款几乎都不能变更。 二、开发商签合同注意事项 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这里特别强调的是预售许可证。特别提醒的是,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的。签合同前要看确认所预购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这样才能确保将来能够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较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进行填写,了解各项条款具体指向。千万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的《定购协议书》。即使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以程序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此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对购房者尤其不利。较好的办法是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时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并且考量开发商的资质。买现房时则要查看开发商对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不阿丹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交房有两层含义: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二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同时并将质保书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 (七)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等。 (八)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某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来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开发商自身的责任。 (九)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情况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或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购房者换房,开发商不按期交房;交房后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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