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谁有责任赔偿 |
释义 |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一般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一、被野生动物袭击可以还手吗 被野生动物袭击还手属于紧急避险。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野生动物袭击人属于意外事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可以还手的。 二、警察抓人能够使用紧急避险协议吗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要件有(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对于紧急避险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其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例如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其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容推卸,在危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急避险行为。 三、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如下: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由造成危险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此外,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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