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
释义 | 因当事人的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一般应当由险情制造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一、侵权意外事件如何才能够得到赔偿? 对于侵权事件中的意外事件,如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情形的,行为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责任的免责的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吗?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有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不仅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 2、实施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紧急避险则不能是有特定身份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